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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官母亲数十万赃款藏匿超市寄存柜

    长沙讯他外语很好,工作能力强,在众人眼里是一个“很有前途的干部”;他曾主审过“三湘女巨贪”蒋艳萍等大要案,被誉为湖南省法院系统的“明星法官”。就是这么一名被人们广泛看好的青年法官,私底下却热衷于“跑官”,屡次向上级大肆行贿,最终因“跑官”戏剧性地站到了被告席上……

   2006年5月24日,原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唐吉凯, 

 
被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;以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,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。法院判决认定,唐利用职务之便,单独或伙同其妻先后收受他人贿赂22万元;唐为了“跑官”,先后三次将收受他人的15万元现金行贿给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。

 

  湖南省纪委的那位工作人员透露,案发前唐吉凯似有升迁可能,当时拟破格兼任湖南省高院副院长,但文件尚未下发,他就于2004年8月份被“双规”。唐的妻子也在同期被逮捕,现在仍处于纪检部门的侦查之中。

  据知情人介绍,唐的问题是由已被“双规”的吴振汉交代出来的,唐涉嫌给吴送了十几万元钱。据称,纪检人员当时问唐吉凯是否送了钱,唐回答:“那是别人送给我的钱,我又送给了吴。”

  当时,唐的亲人委托的律师曾去探视过一次唐吉凯,但被告知谈话内容不得涉及案情。后来,唐的委托律师向省检察院每周递交一份探视申请,但迄今没能再获通过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唐的家人“稳不住了”,苦于找不到合适地点转移唐的数十万元现金,唐母便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现金,藏于长沙某超市的寄存柜里,后被清查的保安误判为炸弹,立即报警。最终警方守株待兔,获得唐不明来源财产的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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